07.05.2015 Sun.
有天晚上網咖組的心血來潮相約包台,我也挖了前女友一起去,包了整晚很過癮。早上牽車時才發現機車車廂有點故障,有蓋上但沒鎖到,ipod錢包相機都被摸走了,報了案做完筆錄調了監視器,發現是一個高中小屁孩沿路開人車廂被他撿到寶。那時覺得警察就一副根本也不會幫我們注意的態度,要失而復得只能靠自己,問了店員找到一個線人,他的網咖朋友,說跟他不熟但會幫忙注意。過了幾天真的接到線人電話,說兇手跟朋友在公園喝酒聊天,我馬上開著隔天要表演的車到現場,確定真的是他立刻叫了警察,我留在車上監視以免打草驚蛇,蠻緊張的好像在拍什麼難看的警匪片。等警察到的那幾分鐘真的很煎熬,很怕他突然跑掉我就要跳下車對質。警察來了之後把他帶到警局調查,他死不承認最後要等局長隔天早上上班才能處理。但因為要表演我只好請朋友跟前女友去解決,聽說好像請他奶奶來親情喊話才承認,朋友說最後他女朋友跟奶奶一直拜託不要告,但這好像是竊盜公訴罪就算不告也沒辦法。看文章學法律還不錯吧,想想東西能拿得回來真的很幸運,小心別亂翻別人車廂,借東西也要記得還,喂喂誰有跟我借書快密我,不然我要去備案了喔。